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、公安实际工作的需求不断提升,以及警务工作的多元化和多维度变革,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两支高效精锐的“空中警察”队伍。这两支队伍在职责分工、装备配置及管理模式上存在显著差异。其一是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的“空警总队”,作为重要的空中警察力量之一,采取垂直管理体制,工作内容较为神秘且专业性强;另一支则是由各省、自治区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的警用航空力量,主要装备为直升机,执行多样化的空中任务。下面,小圣将详细介绍这两支队伍的具体情况。
首先来看“空警总队”的情况:该总队归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,而后者作为公安部序列中的机构,同时也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内设单位,接受公安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双重领导,但以公安部领导为主。据公开资料显示,中国民航空中警察队伍于2004年正式组建,被誉为民航领域的“空中守护神”。初建时队伍规模约2000人,当时通过两条途径组建这支精锐队伍:一是从航空安全员中一次性招录1200名,二是从全国各地公安民警中选拔调配800人,以确保队伍既专业又忠诚。
展开剩余73%空警总队的机关设有财务处、综合处、勤务处和训练处等多个职能部门,下辖15个空中警察支队,分别称为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一至十五支队。这些支队驻扎在主要的国有航空公司,如东方航空、厦门航空、南方航空、山东航空等,承担日常的警务任务。空中警察的核心职责包括防范和制止劫机、炸机等暴力恐怖活动,严防任何非法干扰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,保护机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,同时对客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并在紧急情况下向旅客提供救助。每个空警支队内部还划分有若干大队和中队,确保任务执行的层级分明和高效。
在管理体制方面,空警总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对整体队伍负责,同时指导各派驻单位落实属地保障。具体到领导班子人事安排,支队和直属大队的领导由总队统一考核和任免,但必须事先取得所驻航空公司的同意;非直属大队及中队的领导则由支队和直属大队直接考核任免,同样需要征得航空公司意见。这种多方协调机制保证了队伍与民航企业的紧密配合。
值得特别说明的是,因工作环境特殊,空中警察在飞机上执勤时并不会穿着传统警服,而是身穿便装或民航制服,这也导致许多乘客往往无法察觉机上有警察存在,增加了隐秘性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。
接下来介绍另一支“空中警察”力量:我国警用航空事业起步于1993年,经过多年的发展,截至2009年已有9个省市陆续组建了14支警用航空队,另有十多个省市区正积极筹备相关队伍。时至今日,我国公安系统的警用航空力量已形成规模,配备多型号直升机,性能先进,且新近引入了无人机等高科技装备。这些警用航空队在执行空中巡逻、追踪嫌疑人、交通疏导及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目前,我国多地知名的警务航空队包括武汉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上海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沈阳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大连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广州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、新疆公安警用直升机飞行队、浙江省公安厅警务航空队以及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等。这些队伍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,保障各地公安空中执法和应急需求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武汉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创建于1995年,是全国首支成立的警用航空队。实际上,早在1993年底,武汉市公安局就已经装备了全国第一架警用直升机,标志着我国警用航空事业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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